南水北调:2023年着力推进后续工程规划建设******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刘诗平)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旭光12日表示,2023年是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的关键之年,南水北调集团将立足“调水供水行业龙头企业、国家水网建设领军企业、水安全保障骨干企业”战略定位,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规划建设和国家水网构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蒋旭光在南水北调集团2023年工作会议上说,2023年南水北调集团将着力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规划建设,加快畅通国家水网大动脉,完善“四横三纵”规划布局。围绕工程布局、实施安排、建设运营体制、水价和投融资机制、数字孪生等,深度参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修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引江补汉工程,统筹推进初步设计报批、关键技术攻关、临时工程先期建设、主体工程招标等相关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程,推进施工建设尽快进入高峰。
同时,积极推进东、中线其他后续工程规划建设,加快东线二期可研报告修改完善,着力推进中线防洪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依法合规推进中线沿线调蓄工程论证实施,积极推进中线总干渠挖潜扩能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西线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为尽快建设实施创造条件。
蒋旭光表示,2023年南水北调集团将着力加快推进国家水网构建。主动承担国家骨干水网建设任务,积极参与骨干输排水通道建设,谋划构建华北水网,参与开发建设战略水源地等一批国家水网重点工程项目。持续延展区域水网,推进国家骨干水网工程与区域水网工程互联互通,提升水网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推进水网开发模式创新,深化与有关地方和单位战略合作,通过“调水+”协同开发周边及密切关联项目和产业,提升综合效益。
此外,2023年南水北调集团将更加着力强化各类风险防控,持续做好年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效益。突出抓好已建工程防汛和冰期输水工作,加快推进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加快数字孪生南水北调建设。
2022年,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加快实施,引江补汉工程快速实现开工建设,东、中线一期工程运行安全平稳、调水任务超额完成。统计显示,2022年度南水北调中线调水92.12亿立方米,为年度计划的127%;东线北延工程向黄河以北补水1.89亿立方米,为年度计划的215%,助力京杭大运河实现了百年来首次全线水流贯通。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