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到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正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四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从一个侧面真实展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故事,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惩治腐败的坚定支持和衷心拥护。
一个铸就辉煌成就仍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才能无坚不摧。面对繁重的发展任务和复杂的风险挑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顽固性、多发性问题,把全党锻造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只有严管严治,才能保持大党应有的风范,解决大党独有的难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强化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行贿的法律法规;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永远吹冲锋号,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使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团结带领亿万中国人民不断创造新的伟业。
央视评论员
贵州茅台重磅公告!事关275亿元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的特别红利即将兑现! 12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2022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26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7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 用1个月时间分红到位 11月28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12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再到12月20日公布实施公告,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历时不到1个月。 贵州茅台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这一特别分红方案在贵州茅台发展的历史中尚属首次。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自2015年起茅台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此次若考虑年中分红272.28亿元,则贵州茅台2022年全年分红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04.37%。 对于此次分红方案,投资者持不同态度。有投资者表示,今天贵州茅台每股下跌了58元,相当于市场已经除权了,而每股逾21元的分红在高价股的波动中掀不起太大波浪。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每股超21元的分红也不少了,一手就可以分到2000多元。 贵州茅台提示,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称,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公司 此次贵州茅台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其历史上首次,也是今年来A股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 今年4月29日,中国海油也曾宣布实施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现金红利每股1.18港元(含税),A股股东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699元(含税)。中国海油当时公告称,此次派发的股息包括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香港上市20周年特别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上,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神华、白云山等上市公司也曾派发特别现金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A股历史上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以国企和央企为主,贵州茅台此次大手笔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上市公司树立了标杆,不排除其他国企和央企也有类似提高分红比率的动作。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上交所此前公开发文称,虽然定期报告中的现金流量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分红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但是一般理解,公司的分红能力还是取决于经营质量和可以支配的现金流。因此,现金流量指标不宜直接作为判断公司分红能力的刚性量化指标,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对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侧面印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2017年至202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超6万亿元。下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仍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增长的良性互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